房屋租賃合同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合同之一,房屋租賃涉及到許多方面的法律問題,不管你是租客亦或是房東,都應該在房屋租賃注意,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下面就租賃合同簽訂、租賃合同的履行以及出租方的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簡要說明,以茲大家參考:
1、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主要涉及以下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3)各地區的《房屋租賃條例》
2、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1)作為出租方要注意承租方的有關情況,例如承租人的籍貫、學歷、有無正式的工作單位、從事的職業、收入情況、有關涉及到訴訟、個人征信、租房的用途等,關系到租賃合同履行能力的情況。
(2)作為承租方要注意租賃物是否屬于轉租,租賃物合法性以及租賃物的完整性等情況。
(3)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出租方以及承租方的具體情況;房屋的具體情況(位置、面積、裝修、家具等);住房的用途;租賃期限;租金以及支付的方式;房屋修繕的責任;轉租的約定;違約責任;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糾紛的解決方式以及管轄法院等。
3、出租方、承租方的相關權利義務
(1)出租人的權利義務:監督承租人石頭合理使用房屋;收取租金;按合同約定如期交付房屋,并定期對房屋及設施進行檢查、維修,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
(2)承租人的權利義務:占用、使用租賃房屋;租期屆滿后,享有優先了承租權;交付租金;合理正當使用房屋。
4、無效的房屋租賃合同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2)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3)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4)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其他依法應當認定為無效的情形:《合同法》第52條、第53條規定。
5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中相關裝修法律問題
詳細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
6、出租方附隨的法律責任
(1)民事賠償責任
租賃房屋及設備設施給承租人造成的財產人身傷害。如熱水器,線路老化引發火災等。
(2)行政處罰責任
承租人租賃房屋后長期從事非法行為,如聚賭、吸毒等,查實后行政機關對出租人進行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
(3)刑事責任
???承租人利用出租屋長期從事犯罪活動,比如販毒、賣淫等。出租人明知道這些仍然出租房屋為承租人犯罪活動提供場所。
????房屋租賃合同涉及到各方各面的法律問題,現實生活中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往往是較為棘手的,在發生糾紛時,承租方以及出租方應該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去解決,也可以請專業律師出面進行協商和解,不得已的情況下也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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